取保候审四年后,没有审判说明已经取消取保候审,应该没有事情了。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原问题:《取保候审四年后有事吗》                            
                            
                                2022-12-06 14: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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