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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庭审前社区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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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7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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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审前调查评估制定固定的文书格式,规范调查时间、程序,明确其作为法律文书的性质、作用。其具体内容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社区矫正工作实践及对象的不同情况来分别制定(如缓刑与假释在格式与内容上应有所不同)。笔者认为,调查内容应包括家庭背景、个性特点、案件情况、自我认识、帮教条件、犯罪行为对所在社区的影响、居民的接纳程度、社区治安状况等方面。 2.调查评估材料应进一步完善,要能反映从走访调查到做出总结评估的全过程,并将其作为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的一部分。材料表现形式不应局限于书面文字形式,还应有录音、录像、摄影等视听资料,以增强其客观性、真实性。 3.改变现在由法院向相应的司法行政机关发送审前调查评估函的方式,在法院依法决定有进行调查评估程序的必要时,告知相应的司法行政机关,由其自主依照法律规定完成,然后将调查评估材料交送至法院。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应充分重视该调查评估材料的证据作用。 4.建立社区矫正回避制度。审前调查评估阶段的回避范围应类似于执行阶段的监管人员,即调查人员(包括协助调查人员)有以下情况的应当回避:(1)拟适用社区矫正对象的近亲属;(2)本人或其近亲属和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3)与该对象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5.在实地调查时,应做到广泛、深入。在司法所自身力量比较薄弱、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可借助基层群众组织如村(居)民委员会的力量,全面掌握对象情况。对调查收集的意见,要统一整理、综合评估,并经集体研究形成结论性意见,还可以提出刑罚裁量参考意见,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也要加强审核、进行把关,杜绝目前调查人员一人下结论的现象。对影响较大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组织拟适用社区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居民召开听证会或征询专家意见。 原问题:《如何做社区矫正审前评估》
2022-12-06 14: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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