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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质询一下婚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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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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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吧。。。你把孩子打掉了他也奈你不何啊。。。不是说已经从此消失了吗?我国1992年颁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次在立法中规定生育权,其第51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结婚本身并不意味着双方必须有孩子,如果夫妻间未曾达成“要孩子”的合意,那么,妻子无论是自主避孕还是堕胎,都不构成对丈夫的侵权。 原问题:《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qq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婚姻的事件,两人10月6号结婚了,10月18号双双被男方父母给赶出来,回到娘家后,男方丢下怀有生孕的女方不管了,一声招呼都没打就走了,从此消失了,请问这种情况下,女方是不是有权利可以自己做主把孩子打掉呢 ?》
2022-12-06 15: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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