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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的人超过一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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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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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制措施期限(最长羁押期限37天)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准不超过7天,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统计:羁押期最长37天。 (二)侦查羁押期限(最长羁押期7个月)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2.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情形,经本法第156条规定的期限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8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4.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统计:2个月 1个月 2个月 2个月=7个月。 (三)审查起诉期限(最长羁押期限6个半月)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3.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两次可以2个月。 4.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起诉期限,两次1个月和两次延长半个月,共3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73条第2项做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提出。 统计:1.5个月 1个月 1个月 3个月=6.5个月。 原问题:《刑事羁押最长期限是多久》
2022-05-22 06: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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