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二审在南京开庭败诉,一定不能在异地再次起诉,因为法律规定是一事不再理。就是说一件事法院只处理一次,不能再次处理。但可以找证据向法院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原问题:《异地一审败诉后可以在本地上诉吗》
2022-05-22 07: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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