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法律助手
楼上都扯的什么啊?这和时效制度没太大关系。说不出道道来就在那里瞎白话,海毛虫什么大律师,真汗了...关于楼主的问题:可以起诉 合同没什么问题(其实借条也是合同)你起诉的依据是“不安抗辩权”制度,《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你要诉诸法律一定要有“现在他有卖房打算,而且房子也可以贷款了,他准备全家迁往外地”的证据。这属于上述第四款的范围。如果真要打官司,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祝好~~~ 原问题:《在香港发生的合同纠纷,在大陆起诉,应采用大陆还是香港的法律》
2022-05-22 17: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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