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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车被欺骗,未告知汽车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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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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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隐瞒事故车出售犯法吗?因此,隐瞒事故车出售已经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上述规定,二手车商应该向消费者如实说明车辆的情况,从小维修到大事故一概不能漏。而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也应该查看车辆完整的保养维修记录,遇到没有维修记录的车就要小心留意或者干脆就不要。 原问题:《二手车隐瞒车况属于欺诈吗》
2022-05-23 13: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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