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款严格讲只有青苗费和劳动力安置费可以分配到人,其余留于集体发展集体经济安置劳动力,确保村民失地不失发展,但是近年来各地还是全额发放了,由于在发放当中有些分配方案有悖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致使纠纷不断,诉讼不止。因此,依法、依规制订好分配方案,一碗水端平,才不至矛盾纷纷,即便有不同声音日后仍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目前我国没有一部系统、完整的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中,因此,需把握几个基本原则,简要列于下:一是户籍所归原则,即拥有集体组织成员身份,依法承担了成员义务的,有些地方对出嫁女户籍未外迁者排除于外,做法与法不符;二是独生子女享有两倍;三是拥有承包地;四是超生未交纳社会抚养费而无户口的不分配;五是决议之后新生儿不参与当次分配;六、户籍在本集体组织,但因照顾老人新迁入且迁出地仍有责任田的不分;七是已经在其他村组分配了征地款的迁入户不分。以上只是原则性的一些原则,应综合平衡。对于这些问题,最好多在网上浏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就此所作规定,定有启发。 原问题:《老人拿了征地赔偿款不给他的子女分配,做为子女该怎样维权》
2022-05-24 0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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