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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因此,只要男方同意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原问题:《离婚了小孩判给男方女方有权利把他带走吗》
2022-11-16 12: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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