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有滥用职权,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如果警察在无威胁的情况下,是不能滥用警械的,如果给当事人造成人身伤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
如果投诉无果,当事人可以向更上级的两部门投诉。 原问题:《警察滥用职权者,怎么判?该向哪儿举报?》
2022-12-07 13: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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