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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老婆起诉离婚了有四个孩子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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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7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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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庄成林律师#回答如下:1、按婚姻法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实质破裂,比如因感情不合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暴或则一方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法院原则上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判决生效后半年再次起诉,此时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2、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原问题:《我老婆一定要和我离婚,我不愿意,又有一个4岁小孩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2022-05-24 16: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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