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资报告上如果已经注明你占70%股权,公司章程上有你的名字,那么你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要承担股东义务责任。
2.公司股东及其配偶要对公司贷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你已经是法律上认定的股东因此不可能免责。
3.至于你不是实际股东,不享有公司盈利的分红,实际是转给了真正的出资人,那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你可以将自己的损失向他追偿。那么就需要搜集证据,能够说明自己只是挂名,并未实际享有股东权利,而这个人是实际股东,你将红利又转给了他。 原问题:《我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是我亲戚,我只是管理人员,但是我有70%的股权,但是只是名义上的,并没有股利,现在公司要贷款,有什么办法我能不承担法律责任??》
2022-11-16 1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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