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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谈恋爱期间对方单方面索取的分手了可以要求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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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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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东西要看价值,如果购买的是衣物、食品等必需品属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价值不大,在不能证明是为结婚而特意购买的情况下,应认定为一般的赠与,不用返还。而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而赠送的贵重财物,应当认定为不当得利。因此,虽然财产权利已经转移,但是如果产生财产转移的原因没有发生,当事人所期待的结婚目的没有达到,那么受赠人就缺乏占有财物的合法原因,应当返还。倘若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  附: 《民法通则》  第六十二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 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 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 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 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原问题:《男女双方恋爱期间买的东西 分手后女方要求返还,不返还会负法律责任吗》
2022-11-17 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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