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你好,想了姐解,就是两口子,女方贷款,我不同意,如果离婚了,和我有关系吗?

2名律师解答
2024-09-20 08:14
收藏
律师解答(2)
朱明远律师
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未征求对方同意,没有关系。
2022-02-19 08:28:05
采纳
李有峰律师
可以点击头像,选择电话咨询方式联系。
2022-02-19 13:23:42
采纳
智能法律助手
案情简要:甲( 男) 与乙( 女) 双方于 2001 年8 月认识。男方 2001 年12 月签订购房协议,购置房屋一套,总价值 51 万元。银行贷款 30 万元。产权证于 2002 年6 月办理,产权人名字系男方甲。 2002 年1 月双方登记结婚,并开始共同偿还房屋贷款。婚后初期感情尚可。 两年后感情开始出现裂痕。后经协商,二人同意离婚,但是针对房屋归属无法达成共识。 2005 年10 月,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分割该房屋。 法院审理认为:男方名下房屋系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偿还的房屋贷款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故判令男方向女方支付房屋折价款 4.5 万元。 本案主要涉及两个问题:1、婚前按揭房产的婚后归属问题;2、婚前个人购买,婚后领取房产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按揭房产的婚后归属问题 可以从按揭购房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来进行分析。 1 、买受方与出卖方之间形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买受方与出卖方(通常为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后,商品房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贷款购买房屋的,买受方先付清首付款,剩余款项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审查买受人收入状况及资信无误后,将贷款金额直接划入开发商账户。至此,买受方的付款义务全部完成。 2 、买受方与贷款银行之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后,买受人与贷款银行之间就是债权债务关系了,买受人依贷款合同约定按月或按季向银行偿还贷款。 由此,婚前一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的房屋,其房屋权属仍为婚前一方所有,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的款项,其性质是偿还银行的债务。该房屋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当认定为一方婚前即享有的财产权利,离婚时应判归一方所有。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部分,可以理解为是用婚后夫妻共有的财产偿还了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因此,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将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一部分补偿给另外一方,而且另一方并无权获得房屋的增值部分。 二、婚前个人购买,婚后领取房产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甲2001 年12 月签订购房协议,购置房屋一套,并支付首付款 21 万元,与乙 2002 年1 月登记结婚。买房在结婚之前,产权证于 2002 年6 月办理,。 产权证取得与房屋产权权属的问题。婚前取得房产证的,自然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婚后取得或者是离婚前仍未取得的如何认定呢?产权证虽然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意味着婚后取得的房产证房屋就属婚后财产,房产证虽然是婚后取得,但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合同后就已经取得,取得房产证的结果也是婚前订立合同及付款行为所致。因此即使是婚后取得房产证也不能影响该房屋个人所有的性质。第二种情况,如果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房屋取得所有权后,任何一方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情况在处理房改房、单位集资建房、单位福利分房时较为常见。 综上所述,婚前一方所购,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房屋,无论婚前是否取得房产证,都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偿还的房屋贷款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按一定的比例折价补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并且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原问题:《分居期间一方的借款 我们已分居几个月,她提出离婚,我一直不同意,她的借款在离婚时如何算?》
2022-12-22 15:56:35
采纳
相关咨询
女方想离婚男方父母不同意出现意外和我有关系么 只要夫妻二人协商好,到民政部门办理一些手续就行了。 如果你是男的,要把你离婚的理由对自己父母说清楚,父母会理解你的。 如果父母还是不同意,你也要考虑父母的意见是否有道理?要知道,父母也都是为了自己孩子好啊! 只有你过得好,父母也才能开心
女方出轨了有了孩子,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起诉离婚就算男方不同意也会判离吗? 在诉讼离婚离婚的过程中,不是一方想离婚,法院就可以判决双方离婚的,也不是一方不想离婚,就会影响法院的判决的。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
你好,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就是不同意协调怎么办 您好,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只能起诉离婚的,同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及孩子抚养权做出处理,您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你好。我朋友他们两口子离婚了,然后男方让女方放弃探视的权利,那如果以后女方有条件了,还能把孩子争取回来吗? 首先孩子跟你有感情,与他的父亲感情不深,所以不用担心以后孩子会主动离开你而跟他父亲。这件事上你目前先要做的是得到法律的保护和认可。法律如果承认你是孩子的唯一合法监护人,而且孩子又自愿跟你,同时孩子的生父同意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及探视权,那么这
离婚,女方不同意,有什么办法 要么就是劝服她,不过我估计不大行,要行你也不会在这说话了。要么就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如果要胜诉的话,就要达到相关的法定事由,如对方酗酒,赌博,暴力达到一定程度,要不就是对方有第三者,要不就是感情彻底破裂。这些都是要有证据的,不能你说是就是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