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二、前述条文的意思: 1、 比如对方起诉你,但是怕你收到诉状、开庭传票后转移财产等,就先申请保全,让法院查封你的财产,便于法院判决后能够得到执行。 2、对方申请保全,是要提供担保的,这样法院才能受理申请。 3、如果最后经过法院审理,认为你不应当支付对方款项、或者数额差距过大(例如对方认为你欠他100万,申请保全你的财产100万,但是经过你的答辩和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判决你只需要支付十万),那么对方要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通过他提供的担保来实现。 原问题:《在诉讼期诉讼方未作任何通法院未作任何通知冻结我微信钱包这合法吗?》
2022-05-20 05: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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