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我是原告,有很多证据,开庭前要全部提交给法院吗?

0名律师解答
2024-09-19 10:44
收藏
律师解答(0)
智能法律助手
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不经质证而直接认证 : 第一,无须出示和质证的证据,限于在庭前交换证据中,当事人没有争议的证据。“没有争议”指的是对不利于自己的证据的明确承认,即对于一方当事人所举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表示认可或不提异议。 第二,审判人员必须将以上情况记录在卷,并且在庭审中对当事人作出说明。“将以上情况记录在卷”。 法律依据: 《证据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予以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原问题:《原告提交的证据清单法官需要转交给被告吗?》
2022-05-14 10:02:12
采纳
相关咨询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