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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供假财务报表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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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30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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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度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常情况下,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属于违版法行为,但并不形成实际的犯罪。因为财务报表本身只是提供一个企业的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而不是证明,证明应以相关产权证为准。即使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在通常情况下也仅做为企业投入资金的证明,而不做为企业产权证明。 至于诈骗罪,更不可能仅因为提供了虚假的财务报表而形成,必须有其他具体的、实际的诈骗行为才行。如提供虚假的产权证明、收入证明、税务证明、银行证明等来证明财务报表的权真实性。 原问题:《提供假的财务报表是否可以告诈骗》
2022-05-16 01: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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