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欠工程款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写好诉状,带着身份证,到对方住所地 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原问题:《政府欠工程款怎么处理》                            
                            
                                2022-05-20 07: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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