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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令异议申请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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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7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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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必须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口头异议是无效的。只有经过人民法院审查、理由成立的书面异议,才能导致督促程序终结及支付令自行失效的法律后果。如存在以下情形,法院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的支付令自行失效:(1)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2)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3)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二条、第四百三十八条第三款。 原问题:《法院发出支付令后,债务人应当如何提出异议?督促程序是否就应当终结?哪些情形法院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并使已发出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2022-05-20 07: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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