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法律助手
1、《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因此,用人单位无权扣押劳动者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 原问题:《用工单位有没有权利压工资》
2022-05-16 20:47:03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