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她不是有权利上诉,而是有权利“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2. 你收入不低,足以支付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只是你自己不能亲自带孩子,可能是一个很小的对你不利的理由。
3. 想让法院支持她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没有能力继续抚养、你对孩子照顾不利、她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等。
按你所说的情况看,这方面的证据他应该很难找。
但是,如果满10周岁的孩子自己说愿意和她共同生活,法官可能会支持她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4. 她最近频繁回家,目的可能不只是看孩子,也有可能是希望跟你复合。
5.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有探视权。你不能禁止她看孩子,让她一年只看一次,既不合情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6. 让她以什么方式、多长时间看孩子,你们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一般情况,她要求一个月看孩子一次不过分,你可以要求不让她去你家里看,让她去学校看或让她接走一两天。 原问题:《我跟我前妻是协议离婚的。那个时候他什么都不要要。两个小孩都归我。离婚了一年他基本都没理过孩子。》
2022-05-17 01: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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