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如果没有过户,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车辆,偿还借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原问题:《我因为民间借贷被人起诉至法院冻结我的一台汽车,但我的汽车已经在起诉前卖给别人了,起诉人能追回车吗?》                            
                            
                                2022-12-08 20: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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