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没有过错的,不再对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那么,怎样算“有过错”呢?像出借车况不良的车辆、明知使用人无证而出借车辆、明知使用人醉酒而出借车辆等情况,车主就有过错,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车辆所有人出借车辆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是借用人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原则上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类交通事故中,借用人应当自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借人不承担责任。理由是机动车所有人(出借人)对机动车的运行没有实际支配力和控制力。 原问题:《我的汽车借给朋友开,他有驾照,但是出了车祸,我是车主我要付责任吗?》
2022-12-23 06: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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