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13章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既是小区统一更换管道天燃气,那就是小区管理行为,这费用应当有出租人承担。你可以先垫付,然后(就是最后扣他租金)从租金扣除。或者因此可以解除合同。 原问题:《租房期内小区统一更换天燃气牵涉费用,房东不肯出资更换,租客应如何保障自己利益?》
2022-12-23 12: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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