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召开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3]660号)
为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创新政府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各地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商务部定于2013年7月25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现场会,总结交流前期工作经验,布置下一步重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交流各地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二)现场考察长沙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
(三)与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签订合作备忘录。
(四)布置下一步工作。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7月25日(会期一天,24日报到)。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通程国际大酒店(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49号,电话:0731-84168888)。
三、参会人员
(一)长沙市、青岛市、新余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处长各1人,各试点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及服务中心负责人各1人。
(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研室、发展研究中心相关司局负责同志。
(三)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及部分新闻媒体代表。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一)费用。参会人员食宿费用由商务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二)报名。请于2013年7月18日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分别传真至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及湖南省商务厅、长沙市商务局(试点城市参会人员请所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三)联系方式。
1. 流通发展司 王晓秀 赵涛
电话:010-85093759 85093768
传真:010-85093767
2. 湖南省商务厅 张丽
电话:0731-82287158 13975146626
传真:0731-82287158
3. 长沙市商务局 刘伟
电话:0731-84445011 13973182025
传真:0731-84446233
附件:参会回执
商务部办公厅
2013年7月12日
附件:
参会回执
单位
姓名
性别
职务
手机
航班/车次
食宿费用由商务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如住宿需单独安排,请直接与湖南省商务厅联系,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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