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1387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第一大股东的申请报告》(资证董字〔2012〕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2,236,890,620股股份(占股份总数20.30%)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并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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