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惊现“巨坑”,原是村支书求财心切牵头毁地!

首页 > 法律热点 > 文章
2025-12-19 14:08:12 486次阅读

  事件回顾

  10年前,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某村79亩土地被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的丁某租赁给他人非法采砂,破坏面积约有3至4个足球场大小;此后丁某又以修建水利工程为名另辟土地非法采砂,造成51.68亩农用地被严重破坏,甚至因采挖面积过大形成一座小型积水水库……2022年9月,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对丁某等提起公诉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村里惊现“巨坑”,原是村支书求财心切牵头毁地!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法律分析

  非法采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有其他法定情形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村里惊现“巨坑”,原是村支书求财心切牵头毁地!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以上就是询律网小编整理的 村里惊现“巨坑”,原是村支书求财心切牵头毁地!相关法律知识。如有法律上问题,可关注咨询~

收藏

评论

热门推荐
推荐文章

询律网

客服电话:400-600-7222 建议拨打时间 周一到周五 9:00-18:00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