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11月21日,河南省安阳市的消防救援支队接到了群众的报警电话,发生火灾的是文峰区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的一个厂区,火势非常的凶猛,经过群众报警后,消防部队快速赶往现场扑灭火灾。
但是因为火势过于的凶猛,消防队员们在经过几个小时的扑救后,在11月21日20时左右火势才得以被控制,直到当天的23时才完全被扑灭。不幸的是,因为厂房正在生产作业,经过初步核实,一共有36人遇难,2人受轻微伤,2人失联,预计一共有38人在这场熊熊烈火中遇难。
事发后,当地公安立即展开调查,疑似该厂房的火灾有人故意纵火,目前有关该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控制,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法律分析
在上述事件中,如果该犯罪嫌疑人被证实为故意纵火,那么也将构成故意纵火罪。故意纵火罪如何量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以上就是询律网小编整理的《河南安阳火灾事故,安阳厂房火灾已致38人失联》相关法律知识。如有法律上问题,可关注咨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