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施工劳务协作协议
甲方:兴山天星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劳务队(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在 工程施工中自有劳动力不足,需聘请乙方提供劳动力支持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劳务协作性质:短期临时用工。
二、劳务协作用途:仅限于 电力工程施工。
三、工作地点: (甲方指定的工作区域)。
四、工作内容:土石方开挖、变台安装、配电线路架设、材料转运劳务协作以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五、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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