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承包房屋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 |
工程面积 | |
工程户型 | |
施工内容 | 见预算表及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
承包方式 | 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只包工不包料 |
施工工期 |
第二条、合同总款及支付
工程总造价为 元,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 元, 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 元,于 年 月 日支付 元。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水源、电源等。
2、甲方负责办理房屋施工的相关手续。
3、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乙方施工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内容。
5、乙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消防管理规定,不得扰民、污染环境等行为。
6、施工过程中,乙方所雇佣的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7、一方提供材料的,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工作验收和保养
1、甲乙双方均确认,在施工过程中,应对隐秘工程及时验收,工程竣工的,要及时验收。
2、验收时,甲乙双方均应派员在场,对于验收的标准和项目作出书面记录,对于有疑问的,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出具意见。
3、由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质量问题的,由甲方承担责任,除了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由乙方提供的材料造成质量问题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质量保修期为 年。
第五条、其他
1、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就工程内容产生变更的,工程款项据实结算,相关的工程变更内容需签订变更单;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均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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