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他们手中握有一定的公共权力,并且这种权力是基于其职务而产生的。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这意味着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应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然而,滥用职权的行为却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公信力,使得公共权力被扭曲使用,进而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4、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而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是该罪的结果要件,这包括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等多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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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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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
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一般情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 “重大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有相关的认定标准,比如造成死亡 1 人以上,或者重伤 3 人以上,或者轻伤 9 人以上,或者重伤 2 人、轻伤 3 人以上,或者重伤 1 人、轻伤 6 人以上;造成经济损失 30 万元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都可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 “情节特别严重” 的认定,比如造成伤亡达到前款规定人数 3 倍以上;造成经济损失 150 万元以上;造成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等可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3、徇私舞弊情节: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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