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协议签订前依据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原则共同签订以下本协议内容,在行使协议内容时,双方努力利用自身优势,力求使项目平稳快速发展。
一、合作项目内容
甲乙双方合作的项目为:
二、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时间共计 年;协议时间到达之后,双方可根据项目总体获利条件续签本协议。
三、合作规划
项目合作初期:力求使双方项目达到行业初级水平;中期:在项目合作中应努力利用双方自身优势;稳定期:共同实现互惠互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利在合作初期就整体规划提出可持续性发展意见。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整体规划,在征得乙方同意情况之下,可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
在项目对外宣传中,甲方可利用自身资源使项目的各项指标达到完善。
在项目进行中,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便利性的宣传条件。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此项目中可随时提出建设性发展意见。
对于项目的宣传部分,乙方可利用自身资源大力宣传。
如果甲方在项目过程中有需要乙方协助部分,乙方不可随意推脱
乙方为甲方的合作伙伴,有权利为项目的尽快达成发挥自身优势。
六、协议争议
如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双方因为自身意见等原因使双方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则尽量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解决问题。
经过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之后仍不能解决问题的,甲乙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协商解决问题。
七、协议变更、修改和解除
本协议的签订是在双方共同协商基础上签订而成的,如果双方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对本协议进行相关的变更、修改或者解除等,则需在征得对方同意前提下进行。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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