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八批)的通知
(财建〔2018〕617号)
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
鉴于你省(区)部分地区公路灾损情况严重,根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4〕654号)、《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722号)和《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明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补助标准及责任追究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9号)等有关规定,现下达你省(区)2018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项目支出预算(项目代码:Z135060000035;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交通运输支出),专项用于你省(区)公路灾损抢修保通支出,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在资金下达30日内填报项目绩效目标,报我部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同时抄送财政部驻你省(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 (第八批)明细表
财 政 部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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