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债务人同意用自己的住房抵还欠款的,法院会通过以下途径执行: 1、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房屋价值和抵偿事宜协商一致的,按双方协商确定的数额抵偿债务。但不得侵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2、债权人与债务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该房屋进行评估确定价值,并按评估价值抵偿债务。 3、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如债权人不同意以房屋抵债的,债权人需要申请法院对涉案房屋进行拍卖,以拍卖款偿还债务。 原问题:《民间借贷中被告人同意用她的住房抵还欠款,法院该如何执行》
2022-05-18 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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