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你当初和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一般来说如果是你自己不想去,大多数企业是不退款的,但是会约定给你再介绍N次的工作,超过约定次数,你始终不想去的话,那么就是你自身的责任。另外也要看你不想去的具体原因,比如企业的工作条件没有达到法定标准,企业用工违反劳动法规定等客观原因,那么你不去是合理的,如果仅仅因为你主观上不喜欢这个工作,或者不喜欢这个企业,那么一般不会支持你退款。 原问题:《你好,我向人力资源劳务公司交了费用,他给我介绍上班,然后我去了,》
2022-12-09 08:56:18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