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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大学生,我在8月11日应聘了一所学校的外聘的老师,当时招聘的老师让我到开学的时候来上班,具体时间没有通知,当时微信电话联系的,我在8月22日到达银川,为了方便上班,在最近的位置租房,在期间,我没有再面试其他工作,昨天8月27日招聘的老师打电话通知不要我们了,不要我们上班,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他们算不算欺诈,在这段时间我所花费的时间和金钱能不能向他们要求赔偿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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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解答
2025-11-2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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