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干暑假工在一家汉堡店工作,老板刚开始说的是前两天是学习期是没有工资的,然后我说我可以干到八月底,他就说先干着吧,结果我就干了十天就被他辞退了,说是店面要装修,其实是老板换人了,就是他现在不是这个店的老板了,然后发了我八天的工资,我知道前两天不算工资,但这应该也是针对整个暑假的啊,现在我就干了十天而且是被他主动辞退了,请问我开始两天的工资有道理可以要吗
最有效的办法是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去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劳动法就规定了试用期(别听老板扯什么实习期还是什么的,你这个就是试用期)必须有工资,而且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该企业最低的工资的80%。而且试用期也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