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需要知道对方的律师是谁,如果其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认为内容不属实的,可以在答辩状中写清。因为,法律保障被告有依法答辩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问题:《男方起诉书代理律师瞎写,女方怎样才能知道律师是谁?》
2023-02-19 08: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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