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超出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已支付的利息借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返还,未支付的借款人可不予支付。《规定》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原问题:《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借款人怎么处理》
2023-02-16 2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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