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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拆迁房区,但是有一间屋子没标明要拆迁,我去破坏违法吗?

1名律师解答
2025-05-2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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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下列情形不予补偿:(一)擅自改变建(构)筑物使用性质的;(二)越权审批和其他违法审批建设的;(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但批准时载明城市建设需要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设房屋;(四)新房建成后应当拆除的旧房;(五)市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的抢建部分。如果您的情况是”“在市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再开始建房的,按照规定是不予补偿的。建议您先了解清楚是否已经发布了公告,免得到时候不予补偿,倒赔了修房的钱。 原问题:《急~~农村已经确定拆迁,但还没测量,再新建住房给拆迁费和补偿吗?》
2023-02-02 20: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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