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因为你属于法律上说的"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际上监护权与个人行使其民事行为的能力密切相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十四周岁以下人员,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等."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十四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人员,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等均需要他人实施监护.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制度从表面上看体现的是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却是在规制国家和个人的法律关系婚姻法》第二十条 第二款: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所以,你无权自己选择监护人,但相信你的意愿可以作为参考.其实再有一年,你就是"成年人"了...不需要费事搞那么多麻烦出来.你的叔叔的做法已经违法,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但那是另外一个话题,就此不多做解释.谅! 原问题:《父母双亡情况下如何指定监护人,需要哪些程序?》
2022-05-19 04: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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