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是不允许出现这种情况的,你可以先去看看他的五证是否齐全,再询问是否办理了预售证,如果没有办理预售证就直接收取客户任何资金都是不合规的。他说是在建工程抵押就说明房子已经达到了预售节点,说明他们原来是土地抵押,而后转为在建工程抵押,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半年后才能签合同,开发商内部个人觉得有点问题。还有,认购书和收据都具有法律效应,除非开发商跑路了 原问题:《售楼处买买新房,付首付的时候,售楼处只给收据,认购书,半年后签合同办贷款,有法律效力么?可靠么》
2023-01-27 03: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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