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综上所述,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时间,不包括二审、执行难的情况。 原问题:《有人欠我18000钱一年了,老是要不来,要是告到法院,多久能要回去》
2023-01-08 17: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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