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向村委会申请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位置,涉及到四户村民的地块,合作社法人说,私下与村民口头说好了,地块让用,但是没有说申请设施农用地,村委会没有看到流转合同,也没有经过村民同意,也没有和村民见面,也没有和村民说用地干什么,村委会就批准用地。事实形成后。村民起诉村委会越权批地,越权流转土地,村委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规定,蔬菜温室大棚建设属于农作物栽培类设施农用地范围,包括温室生产设施和办公看护房附属设施用地,其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严格实施分类管理,设施建设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