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另外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原问题:《终审判决后,法院老不给执行怎么办?》                            
                            
                                2023-01-04 05: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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