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都是按月打到银行卡里”,这就是你与公司有劳动节关系的证据,为此你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劳动补偿的。按照劳动法,考勤表和工资表是应该由企业提供的,否则由其承担不利责任。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你可按以上规定计算补偿。 原问题:《用人单位拒不提供劳动者考勤表和工资表的,劳动者有没有权利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3-02-03 13: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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