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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农村户口,兄弟俩,房子是父母共同财产,母亲已过世多年,父亲健在。大哥让我放弃继承权,说给补偿,公证后没有给补偿,现在我没地方住,一家四口在外租房子住。我该咋办。

1名律师解答
2025-03-0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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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请耐心看完……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继承,该房产及你姐姐的父亲的其它财产应当这样分割:首先,房产和其它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全部财产的一半是你姐姐父亲的遗产,在本案中,房子的一半份额是遗产。第二步,按照继承的顺序,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你姐姐的爷爷奶奶不在世,那么,该遗产应当均分为三份,你姐姐、姐姐的母亲、姐姐的弟弟各分一份。也就是说,你姐姐对该房产有六分之一的份额。这个份额是受法律保护的。除非你姐姐放弃继承,否则谁都不能对该六分之一份额的房产进行处分。另外,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是说有协议就可以免除你姐姐赡养母亲的义务,所以,如果你姐姐的母亲以后需要你姐姐承担医药费、赡养费等等,你姐姐是不能拒绝的。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 原问题:《家里姐弟两个,父亲过世,房子的户名是父亲,现在母亲想把房子过户给弟弟,承诺以后生老病死都由弟弟负担》
2022-12-24 0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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