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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前三十天通知不续签,到期后还需要给员工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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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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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46条相关规定终止劳动合的,应支付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按本法第47条之相关规定每干满一年(6个月以上算1年)补偿1个月工资。 我不是律师,但我近期才代理过同样案件,就是按以上规定补偿的,而且是法院判决支付的。 律师团员补充:公司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即便提前三十天通知了员工,仍需要支付补偿金。补偿金从2008开始起算。 原问题:《合同到期前,公司提前30天通知员工不续签,是否需要支付员工补偿?》
2022-05-19 05: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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