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教育部颁发 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原问题:《封闭式学校学生跳窗摔伤,学校应该负责任吗?》
2022-12-24 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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