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对方已经见到了手机,并且拿起来了作为暂时的占有者对方就有妥善保管的义务不论对方是否说的真话,对方导致丢失的话,仍然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侵占罪是一个刑事犯罪,其立案过程较为严格,我个人建议直接起诉民事侵权部分,这样求偿可能更加快捷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营业场所应当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另外,建议您一下,如有疑问请在我的回答后追问,您补充问题的话,有时候我看不到提示 原问题:《手机遗忘在店里,店员不承认,手机防盗功能自动拍照发到我的电脑里面,照片显示正是这个店员,再次问他,》
2022-12-24 11: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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